任何人士如受雇于香港公司,只要该人士的年度入息总额超过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的附注及说明附注1(a)所订明的金额(2012/13年度是HKD120,000),不论该人士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履行职务,雇主均须就其收入每年提交IR56B表格。
如是董事或已婚人士,不论该人士的年度入息的金额是多少或是否香港居民,雇主均须就其收入每年提交IR56B表格。
如有补充或备注,可于IR56B表格第14项说明。(例如:上述雇员是驻北京办事处的职员,本课税年度全年访港总共不超过60天。)
如果一名雇员在受雇于香港公司的同时亦为该公司的海外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而有部分入息由该海外附属公司支付。香港公司应于IR56B表格第11项内填报由香港及海外公司支付的入息总额。
此外,亦应于第13项内填报由海外公司支付的入息详情。雇主必须申报累算须付雇员的全部薪酬,不论该雇员是否有权就该薪酬申请豁免征收薪俸税。雇员如有意申请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征税,他可在填写个别人士报税表时,提出申请。
往往有些人士会被海外公司调派或借调到香港公司,因此IR56B表格第1项「雇主名称」一栏应填上香港公司。假如雇员入息是以外币计算,IR56B表格上填写的每一项款额仍然要以港元填报。如欲查询主要外币平均兑换率,可浏览税务局以下网页:www.ird.gov.hk/tax/ind_stp.htm
通常在每年四月第一个工作日,税务局会向雇主发出BIR56A表格(BIR56A表格模板)及IR56B表格(IR56B表格模板)(雇主报税表),表格发出日期起计1个月内须填报回税局。假如你直至四月中仍未收到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或遗失表格、或表格损毁、或需更多IR56B表格或其他表格(IR56E/56F/56G /56M及6036B),你须填妥IR6163表格通知税务局补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