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公司的特性

外商独资企业属于私营经济;它的全部资本由外商直接投入,所有投资款项均由境外汇入;对投资者没有数量限制。【外商投资公司商事登记费用

外商独资企业中所说的投资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台湾、香港、澳门的企业、经济组织或自然入,虽不称其为外国企业或外国自然人,作为特别行政区,我国在解决这些地区企业、自然人到中国投资时,制定了专项法规以解决上述地区商人到中国投资问题;参照《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注册。

外商独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并且独自经营的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资本不得向社会公众招募,由投资者认缴出资;认缴出资额和投资比例由股东协商确定;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以外商独资的形式依法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外国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限制的规定:不得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月1日以前已经依法设立的外商独资的公司维持不变,但其变更注册资本和对外投资时应当符合上述规定。【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