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士来中国内地工作,都需要按照中国内地的相关法规办理出入境签证;同时,所生活和居住的地方也会有所规定和限制。简单介绍如下:
第一节 入出境及居住
一、入境签证外籍人士应凭有效签证入境,可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
交部授 权的其它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注:港澳台同胞入境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凭公
安机关签发的入出境通行证、回乡证 等,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根据外籍人士来华的身份和所持护照的种类,中国所发出的签证主要包括外交签证、礼遇签
证、公务签证及普通签证等。商务人士最常用的是普通签证,签发部门根据外籍人士申请来
中国的事由,分为D字签证、Z字签证、X字签证、F字签证及L字签证等。
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士;
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士;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 实
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士;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士。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 国
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
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外国人因急事来华,而又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只要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 单
位的邀请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就可以 向经
国家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口岸签证机关设在:北京、上海、 天津、
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罗 湖、皇岗、
蛇口)、珠海(拱北)等地。
二、入境
外籍人士抵达口岸时,应首先向口岸检查处缴验护照、签证和有关证件,填写入境卡, 经
查验核准后方可入境。入境旅客须向海关办理申报携带行李物品的有关手续。海关申报事宜
请注意入境处所张 贴告示。除禁止入境的货品外,海关准许进入境的外籍人士自用的合理
数量范围的行李 物品免税入境。
三、居留证件的办理
持标有D、Z、X、J-1字签证的外籍人士,以及根据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免
办签证入境需在中国停留30日以上的外籍人士,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城市、县
公安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持标有F、L、G、C或 J-2字签证
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
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即为准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应办 理外
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证有效期一般为1年至5年,在中国投资或者进行经济、 科技、文
化合作等有显著成效的外籍人士,可申请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证件。在中国居 留不满1年的
人员应办理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四、出境
外籍人士须在签证准予停留的期限内或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内出境。持有居留证件的人,若在
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出境并需返回中国的,应当在出境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返回中国的
签证;若出境后不再返回的,出境时应向中国边防检查站缴销居留证件。
第二节 房屋
房屋租赁: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利益的原因,市、县公安局可以限制外国人或者外国机构在某些地区设立住所或者办公处所。只有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的涉外的房地产才可以出租给外籍人士,如外销商品房等。一般来说,外籍承租人是不能承租普通居住小区或内销商品房的,不过在有些城市这种限制在逐渐放松。
房屋购买:外籍人士可以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商品房。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购买的房产属于私有财产,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出售:外籍人士可以出售私有房屋,在出售房产后,买卖双方须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继承:外籍人士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以证明其职业、住址,以及本人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外籍人士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属中国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