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任何国籍任何人士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只要年满18周岁的任何国籍的人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况: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判处刑罚,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6.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7.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还有,担任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引起这种现象的有很多种可能:
(a)公司没有依照规定按时完成年检;
(b)公司有申请注销,但并没有完成所有的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