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

如何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香港有限公司一般有两个途径:
1. 由客户自行提供公司名称直接注册一间全新的香港公司;或
2. 购买已注册好的现成空壳公司。
   注册全新香港公司须时6-7个工作天,须先提供公司中英文名称查册,如公司名称没有重
   复,方可使用;而购买现成香港公司须时1-2个工作天,公司名称从已注册好的现有公司名
   单中挑选,然后办理转股东、转董事手续,我司会保证客户所选购的现成公司(空壳公司)在
   转股东、转董事前绝无运作过,及绝无任何负债。

注册条件
1. 注册香港公司最少要有一名股东及一名董事,股东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人,而对股东及董事的
   要求是年满18 岁的不论任何国籍的自然人士,任何注册地的公司也可以出任公司股东及董
   事;
2. 一名法定的香港公司秘书,只有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注册的公司才可以担当公司秘书一职
   (可由本公司提供);
3. 一个香港公司注册地址 (可由本公司提供)

须提供的资料
1. 如属自然人股东及董事
  (1)所有股东及董事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及身份证;
  (2)所有股东及董事的地址证明(如银行月结单、电话费单、电费单等),此等证明不能超过
       发出日期后的3个月。
2. 如属法人股东及董事
  (1)须提供法人的注册证书及公司地址;
  (2)公司最终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地址证明

香港公司名称
香港公司名称可用英文或/和中文注册。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且必须是繁体字。如香港公司名称包含“市政”、“合作”、“受托”、“受托人”、“建屋合作社”、“信托”、“旅游协会”、“商会”、“街坊”、“总商会”、“储蓄”、“Building Society”, “Municipal”, “Chamber of Commerce”, “Cooperative”, “Saving”, “Tourist Association”, “Trust”, “Trustee”, 必须先获得行政长官同意才可使用。

在采用香港公司名称注册前,应尽可能确保与任何现有的商标是没有抵触及与现存的香港公司名称有足够的分别,从而减低因假冒或侵犯商标行为而出现的诉讼风险。一般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须要审核提交拟用的公司名称,但该香港公司名称是否与另一个已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过分相似」并不在考虑之列。因此,客户须要自行承担所选用的公司名称因与现有的公司名称「过分相似」,以致在新公司注册成立后被投诉,以及会否因此而须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的指示更改该香港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