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驻中国领事馆认证

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不对已经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
领事认证活动本身不设立也不改变或消灭文书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

驻中国领事馆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 又称"外交认证"。指中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在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书上确认中国公证、认证机关或某些特定机关的签字和/或印章属实的一种法律行为。经过认证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目前,我国办理涉外商业单据、文书的领事认证实行的是"双认证"形式,即先由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确认相关涉外商业单据、文书上的中国公证、认证机关或某些特定机关的签字和/或印章属实,然后再送交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办理认证。

1. 需要认证的文件及其附件必须严格按照各大使馆、领事馆的要求提交;各使、领馆加签的时
   间都是不一样的,大致是半个月至二个月不等;各使、领馆收费也都是不一样的;
2. 需要认证的文件是否要翻译?翻译件和原件是否需要放一起认证?都需要和证明文件使用地
   确认清楚。
3. 作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公民,如果需要把某一份证明或者文件拿到海外(不包括香港)使用或
   者投资或者证明某一些事实,一般情况下需要进行海外国家驻中国领事馆认证,但也可视情
   况进行国际公证:
如是海牙公约的国家之间,则只需要进行香港国际公证。要有一方是非海牙公约的国家,就需要做领、使馆认证。这个程序是将上述公证好的文件交给海外国家驻中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文件的官员签名确认,这一个确认程序称为“领事馆/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