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立离岸公司选择离岸地应考虑的因素

2013-03-4

1、公司法管辖区判定的海外公司法应能满足不同的国际贸易需求,最基本的标准是,法规是现代的,灵活的,应包括下列特点:资本要求低,法定的登记备案义务最少或任意选择,能够在全球任何地方举行董事会议或股东会议,能够任命职业董事、高级职员和名义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以及对会计记录不要求审计,或对会计记录的审计要求可任意选择。而且立法最好可保障客户商业活动的保密性和完全隐私权。

2、政治经济稳定,对于希望在海外创建企业或管理个人资产的人来说,这是首先要考虑的一个条件。

3、专业机构健全,所有海外公司都要求有法律和会计服务,这就要求该管辖区有能够提供符合国际标准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4、银行服务全面、便捷,虽然大部分海外公司都能够在世界各地与银行打交道,但也有许多人选择在公司注册地开立帐户,因此,一个司法管辖区要有全面的银行服务,并能使用国际银行设施。


5、交通和通信发达、便利,一个司法管辖区应有现代化的交通网络和通信设施,包括海、陆、穿、邮政和电信系统,以便能够最迅速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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