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2013-03-11

1.为什么会收到法院传票?
香港公司收到法院的传票,很多都是因为没有及时回应香港税务政府的调查信件,或者香港公司没有及时报税和年审而导致,而这些行为都是触犯了《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文或者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收到香港法院传票一定要出庭道歉和解析原因,如果不出庭,可能被控告为藐视法庭,公司和股东都有不良的信用记录,严重将停止该公司的合法存在。

2.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控告我的公司没有按照《公司条例》提交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例如周年申报表)。应该怎么处理?
公司未有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存档,即属违反《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文,如被定罪,可处罚款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如你仍未提交尚欠的申报表,便应立即提交,并缴付所需的注册费用。法院在处以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时会加以考虑,并以申报表的存档日期判定失责的日数。此外,公司亦须委派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该代表须携带妥为签立的授权书。拟备授权书须采用公司的专用信笺,由获公司授权人士签署并盖上公司印章。

3.我立即提交尚欠的周年申报表,并缴付较高的注册费用。传票会否撤回?
虽然公司在聆讯日期前提交了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但针对有失责行为的公司发出的传票是不会撤回的。即使公司在聆讯日期前已补交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也不能因此获宽免未有根据《公司条例》第109(4) 条提交申报表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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