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年度业务如何处理?

2013-09-23

案例:试点地区纳税人A企业为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主营设备租赁业务。2011年6月20日,A企业与B公司签署一项设备租赁合同,宇通约定,租赁期限自2011年7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总价款为240万元,每半年付款一次。租赁方款项尚未支付,A公司尚未开具发票。请问,2012年如何缴纳税款?

案例分析:根据财政(2011)11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